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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「雲林縣指定縣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」修正草案,名稱並修正為「雲林縣公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」。

刊登日期:2018/10/8
發文日期:2018/10/8
發文字號:府教學二字第1072434379B號
主旨:預告「雲林縣指定縣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」修正草案,名稱並修正為「雲林縣公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」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154條第1項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154條第1項。一、修正機關:雲林縣政府教育處。
二、修正依據: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25條第2項。
三、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全球資訊網」─「政令宣導」─「法令規章」─「地方法規」─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/)之「草案預告」網頁。
四、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(不得少於60日)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本府教育處(學務管理科)。
(二)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。
(三)電話:05-5522405。
(四)傳真:05-5350800。
(五)電子郵件:61212@ylc.edu.tw。
附件:
  • 「雲林縣指定縣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」修正草案總說明
  • 「雲林縣指定縣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」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
  • 「雲林縣公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」修正草案